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于2019年12月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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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无锡玛瑞特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0/12/22 21:42:14 点击次数:423 关闭 |
意见通知书》(203079号)(以下简称“反馈意见”)收悉。海立(集团)股 份有限(以下简称“”、“上市”、“海立股份”、“申请人”或“发行人”) 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(以下简称“保荐机构”或“国泰君安”)、市方 达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发行人律师”、“申请人律师”)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简称“申请人会计师”)等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 提供贷款;(2)借款的主要条款(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率)。请保荐机构和申请 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控股子海立新能源,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7,500万元, 瑞利株式会社持有海立新能源25%的股权。项目总投资金额的50%由发行人与 项目的借款框架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借款框架协议”),对借款金额、用途、利率、 缩机项目”实施主体海立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未提供贷款。发行人向新增年产65万 申请人披露,2017年、2018年及2019年,对前5大客户合计销售 47.39%、41.61%和49.75%,主要客户比较集中。请申请人补充说明,因客 压缩机及相关制冷设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。2017-2019年,压 缩机及相关制冷设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77.88%、80.28%、82.97%。压缩 CR2(格力、美的)从2018年的59.7%提升至64.6%,CR3(格力、美的、奥克 斯)从2018年的67.8%提升至72.5%,CR5(格力、美的、奥克斯、海尔、TCL) 空调行业正不断向龙头集中,头部企业竞争优势明显,行业集中度较高特征明显。 的9大系列1,000多个高效节能机种,是目前转子式压缩机行业的企业。在 市场化,全球首创推出5HP双汽缸转子式空调压缩机,全球首创推出16HP双支 3.88%、4.50%,研发投入金额及占比持续提升。未来,将进一步加大研发 第三大空调压缩机制造商,2017年-2019年,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为12.5%、12.4% 和13.6%。未来将继续深入发展与原有客户的合作关系,持续提供优质的空 空调产量达15,280.10万台,销量达15,063.00万台,已经成为空调生产大国。2019 年度我国空调行业CR10已达到96.1%,空调行业不断向龙头集中的特征明显, R410A、R32、R290等新冷媒压缩机、CO2自然冷媒压缩机、高效节材集中绕 线直流无刷电机压缩机、热泵专用压缩机等产品。同时,自主研发变频技术, 南昌市2019年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。请申请人补充说明,本次募集资金 目、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和偿还有息负债项目,其中 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4月21日出具的《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增年 产65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决定》(沪浦环 区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的《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海立 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》(沪浦环 2020年4月24日,海立集团就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取得了 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》(沪浦环保许评 [2020]196号)。根据前述审批意见,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 项目的总投资为14,244万元,而根据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20年10月26日 出具的《市企业投资项目案证明》,该项目的总投资已变更为61,600万元。 的通知》(沪环规[2020]5号)的相关规定,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, 该通知附件1、2、3所列情形的,不属于重大变动。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编制建 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,并在“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” 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》,海立集团建设 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总投资额的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,并已就变更 后的项目情况于2020年11月4日在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了 告知承诺办法(试行)> 的通知》(沪环规[2019]9号)第三条规定:“本市特定区 价文件的行政审批方式可以适用告知承诺方式”。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防 控期间进一步扩大环评豁免和环评告知承诺实施范围的通知》(沪环评[2020]57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重点行业名录(2019年版)》的建设项目实施环境 影响评价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实施管理,共涉及17个行业44个项目类别,其中包 通知》(沪环规[2020]5号)第二条规定,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, 该通知附件1、2、3所列情形的,不属于重大变动。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编制建 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,并在“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” 空调压缩机项目和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环评文件的取 承诺实施范围的通知》(沪环评[2020]57号)的规定,海立新能源可以采取告知 承诺方式申请行政审批。海立新能源于2020年3月28日向市浦东新区生态 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决定》(沪浦环保许评[2020]180号),从环保角度同意本项目 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(报批稿公示版)》; 社会公开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,公示期为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。 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审批意见》(沪浦环保许评[2020]196号),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本项目建 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》,海立集团建设 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总投资额的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,并已就变更 后的项目情况于2020年11月4日在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了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(2017修订)》第十条及《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(2019年本)》的有关规定,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不属于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事项,其审批权限由省、自治区、 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管理规定》(沪环保管[2005]331号)及《上 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(2016年版)》(沪环保 评[2016]23号)的规定,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市环保局负责 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的所在地位于市浦东新区,根据上述规定 于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》; 中心(HTIC)项目已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文件,环评文件的取得方式、 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[2010]23号)的相关规定。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 徽海立精密铸造有限“11.13”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处理意见的批复》(含政秘 [2017]231号),安徽海立1名工人于2017年11月13日对模具进行更换过程中,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[2010]23号) 第30条规定:“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。对于发生重大、特别重大生产安全 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,并向投资、国土资源、建设、银行、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, 处罚决定书(单位)》出具情况说明,载明:“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,安徽海 整改措施,本局认为,就上述事故,安徽海立无主观恶意,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。” 2、审阅含山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21日出具的《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 安徽海立精密铸造有限“11.13”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处理意见的批复》;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[2010]23号)相关规定的情 精密铸造有限“11.13”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处理意见的批复》,该项处罚所涉事 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;根据含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7 时改正并停止生产相关产品,并于2018年1月11日取得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问题4的规定,“重大违法行为”是指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规章、受到刑事 重的情形”,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 闭:……”。据此,南昌海立被处以罚款201,000元,未被责令停业、关闭,不 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规定认定的“情节严重情形”,因此,南昌 月修订)》问题4的规定,“重大违法行为”是指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规章、 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”、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、“信用中国”、“证券期货市场失 6、公开检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、“12309中国检察网”、“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”、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网站、中国证 监会网站、“人民法院公告网”等网站披露的公开信息以核查董事、高管的合 61,600.00万元。而在2020年四月,申请人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申报材 料中,募投项目“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”(案证明上 项目投资总额14,244.00万元,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,244.00万元。请申请人补 充说明:(1)募集资金数额变动的原因;(2)募集资金数额变动的必要性、合 理性;(3)决策程序的合法性、合规性;(4)信息披露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完整 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”拟投资金额为14,244.00万元。本次发行拟 投资61,600.00万元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,总投资金额较前次项目投 资规模扩大47,356.00万元,主要系增加了与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、电驱系统 相关的研发设和软件的购置预算。项目具体投入明细请参见本回复第十问“二、 知》,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将延续至2022年底,并平缓2020-2022年补贴退 领域推广应用,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。2020 年11月2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21-2035年)》, 提出到2025年,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%左右。 22.65%,一改销量连续12个月下跌的颓势,而9月和10月,新能源汽车的销量 更是创下新高,分别同比增长72.96%和113.41%。另外,欧洲市场新能源汽车销 售表现强劲。根据Markline的数据,2020年1-8月欧洲新能源汽车销量为61.17 万辆,同比增长91%。预计2020全年,欧洲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将达到120万辆, 同比增长超120%。同时,日本、欧美的传统汽车制造商纷纷加快了新能源汽车 加对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投资,能够更好地把握行业增长趋势,在已有 (BMS、OBC、DC/DC、PDU和多合一系统)业务领域也是海立股份拟积极进 行深度耦合,形成新能源汽车的能量管理系统(热能管理+电能管理)。第二阶段 于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大框架下的规划内容,基于新的发展战略, 本次非公开将同步投入建设。因此,本次扩大对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、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文件已对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的实施主体、项目投资 1、审阅“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”金桥经济技术开发 4、审阅“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”可行性分析报告; 算,变动具必要性、合理性;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 章程(2020年8月修订)》百三十一条的规定,在控股股东单位担 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通知》(证监字〔1999〕22号)的规定,上市的总 申请人披露,控股股东电气总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现为27.07%, 数量的27.07%(含本数),且本次发行完成后电气总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 持股比例不超过30%。请申请人补充说明:(1)控股股东电气总及其一致 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是否合规;(3)如果 总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27.07%(含本数) 2020年10月20日,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 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》《关于与电气(集团) 式”约定“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电气总在内的不超过35 27.07%(含本数),且本次发行完成后电气总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比例 27.07%(含本数),且本次发行完成后电气总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比例 211,700,534股A股股票,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3.97%,通过全资子电气香港 持有发行人27,407,225股B股股票,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.10%,电气总及其 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为27.07%,电气总为发行人控股股东。发行人的实 例不低于27.07%且不超过30%,按照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上限测算,发行前后 后股本总数的30%,不涉及《上市收购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触发要约 的股份超过该已发行股份的30%,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 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比例不超过30%,不属于该条款所列情形,因此不适 27.07%(含本数),且本次发行完成后电气总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比例 认购不低于71,732,814股。按照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计算,满足本次发行完 成后电气总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比例不超过30%的情况下,电气总 认购数量不超过105,379,340股。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,将 行签署附生效条件的《股份认购协议》,约定:“电气总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 发行后股本总数的30%,根据《上市收购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电气 3、按照本次发行的股份上限计算,电气总将认购不低于71,732,814股。 主体起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被告兑付票据,票据金额合计315万元。截至本反馈 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,票据金额合计105万元所涉的诉讼正在二审审理中,票 据金额合计210万元所涉的诉讼在执行过程中。该等未决诉讼合计标的金额占发 行人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低(约占0.06%),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、 -34-03-002141)。根据《市企业投资项目案证明》总投资额 61,600.00万元。经核查,海立集团建设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项目已完成 资总额为61,600.00万元,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61,600.00万元,全部用于本项 系统相关的资产和业务重组并设立的的控股权。2020年10月,申请人公布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,其中拟募集资金4.78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。请申请人 有限60%股权》的议案,同意拟以海立股份的全资子海立香港为收购主 体,收购马瑞利香港60%的股权,海立股份、海立香港与马瑞利控股、马瑞利、 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结果为366.71亿日元,以基准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,折合人民币约23.50亿元。于2019年12月31日,被估 值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15.36亿元,估值增值人民币8.14亿元,增 基准日账面的溢余(或非经营性)资产/负债的金额计算得出对DHC 50%的股权 本次交易价格为以下金额的60%:马瑞利香港在无债务/无现金基础上的企业价 值304,444,863美元(以下简称“基础金额”),并经过交割日价格调整后的金额。 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47,800.00万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,以优 增长,负债规模持续扩大。截至2020年9月30日,总资产145.69亿元, 年末、2018年末、2019年末及2020年9月末,总负债分别为85.91亿元、 90.01亿元、84.56亿元和92.37亿元,负债规模较高。此外,近年来,财务 成本较高,较大的利息支出影响利润水平,2017年、2018年、2019年和2020 早于2020年12月15日,则交割日期为2021年1月4日。已于2020年9 月4日召开董事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对海立国际(香港)有限增资》和《海 字[2007]25号)《上市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[2008]59号)、《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(2017年修订)》的 1)取得并查阅《海立(集团)股份有限拟投资Marelli Corporation 10%。近三年申请人累计分红3.93亿元,占近三年累计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44.78%。请申请人结合经营资本需求,分析说明高比例分红是否与章程规 报告期内,发行人以现金方式合计分红39,289.79万元,占发行人合并报表 司章程》”),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 五十九条以及《海立(集团)股份有限未来三年(2020年-2022年)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》(以下简称“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》”)的规定:“在满足现金分 红条件时,每年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%,且 2017-2019年,实现的归属于母股东净利润的金额分别为28,123.09 万元、31,088.69万元、28,533.81万元,连续实现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 形,符合《章程》规定的分红条件。2017-2019年,发行人现金分红金额分 别占当年归属于母股东净利润的36.97%、41.80%和55.72%,近三年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占近三年累计归属于母股东的净利润的44.78%,符合《公 27.07%,电气(集团)总为控股股东,其所持股份比例在报告期内 1、获取发行人2017-2019年历次现金分红相关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及相应的 4、获取发行人2017年末、2018年末和2019年末股东名册以及发行人 2015年,申请人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了杭州富生。2017年至 今,杭州富生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4172万元、2547万元、1936万元以及450 万元。近三年一期,申请人与收购杭州富生有关的商誉账面余额一直为3.2亿 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,请2019年年报审计师提供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, 2019年末,收购杭州富生股权产生的商誉账面价值为3.2亿元, 于2019年末按照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——资产减值》的要求,对与商誉 评报字【2020】第0388号),包含商誉资产组于2019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 值为173,900.00万元。经比较,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 其中涉及到的主要参数有:无风险报酬率()、市场风险溢价(MRP)、可比公 注:由于预测期现金流不均衡,所以税前折现率通过测算确定。首先,使用税后折现率对税 后现金流进行折现;然后,确定应用于税前现金流能够得出相同结果而需要采用的税前折现 2017年度、2018年度和2019年度,杭州富生实现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基于2019年下游行业整体增速进一步放缓、2020年初新冠病毒疫情对宏观 的预测给出了更为谨慎的判断,2019年末减值测试预计2020年的收入为27.2 亿,实际上相对2018年末减值测试对2020年收入的预计数,已经下调了23.24%, 相应的2021年到2023年,均较2018年末减值测试的预计数分别下调了19.26%、 2019年末减值测试中,杭州富生主要产品详细预测期(2020年-2024年)销 2019年,中国转子式压缩机销量同比增长2.93%。2019年,海立股份转子 式压缩机销量同比增长13.11%,增速高于行业整体水平,而且市场份额也进一 步提升,从2018年的12.41%提升到2019年的13.63%;在非自配套市场,海立 2019年,中国变频压缩机销量同比增长16.1%,其中,海立股份同比增长58.3%, 增速远高于行业整体水平;在变频压缩机市场份额方面,2019年海立股份变频 户详细预测期(2020年-2024年)的销售数量、销售金额增长率与近一年实际 17.10%,相比2019年增长率65.43%更为谨慎,且充分考虑了海立股份在空调压 性能效标准。到2022年,家用空调能效准入水平提升30%、多联式空调提升40%、 冷藏陈列柜提升20%、热泵热水器提升20%。到2030年,主要制冷产品能效准 入水平再提高15%以上。加快新制定数据中心、汽车用空调、冷库、冷藏车、制 冰机、机等制冷产品能效标准,淘汰20%-30%低效制冷产品。鼓励龙头企 2020年7月1日《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GB 21455-2019) 变频3级能效产品都将面临淘汰。根据新标准,2020年我国空调能效将提升14%, 至2022年将提升30%。新标准将为空调行业树立新的能效标杆,加快高效变频 的定频产能将通过出口消化,在“一带一路”政策带动下,外部市场空间也将进一 据产业在线数据,全国转子压缩机变频销量比例由2018年的42.3%增长至 年,海立股份变频空调压缩机销量占比为36.1%,相较2018年25.7%的销量比 例大幅提高10.4个百分点,但仍然显著低于竞争对手凌达的53.2%和美芝的 44.1%的水平。因此,海立股份逐年转移战略重心,未来将继续大幅提高变频空 机销量比例均出现提高,2018年至2019年,凌达、美芝、三星变频空调压缩机 销量比例分别提高1.35个百分点、4.04个百分点和8.27个百分点。因此,杭州 测期(2020年-2024年)销售数量、销售金额增长率与近一年增长率对比分析 年销量预测增速较高,详细预测期销量复合增长率为29.89%,略高于2018年商 誉减值测试22.11%的复合增长率,主要原因系2020年1月初推出的《房间空气 淘汰,加快行业变频化。因此,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对变频空调电机的增长预 自身经营计划调整,逐步调低定频空调电机销量和占比的预测,2020年预 测销量为-23.55%的负增长,详细预测期销量复合增长率仅为0.44%,较2018年 末减值预测对未来的估计(详细预测期年增长率2.52%,详细预测期复合增 杭州富生目前配套其冰箱电机200万台,占比很小,2020年即规划280万台产 万台压缩机产能,杭州富生现配套完成率13%左右,预期未来可达到25%的配 套完成率。钱江现已与杭州富生签订忘录,保障全年订单量不少于450万套, 20%。思科普(天津)正在大力拓展中国及其他潜在市场,并通过斯洛伐克的物 流中心供应欧洲客户。杭州富生给思科普配套计划从2019年的200万台/年逐步 东,杭州富生在四川设初目的为配套丹甫。双方合作紧密,销量规划从2019 三星将逐渐提高杭州富生的配套比例,预计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,杭 州富生将向其配套150万台,相较2019年全年34万台的比例大幅提高,预计未 镇居民每百户空调保有量为142.18台,与成熟市场日本超过280台的每百户保 新,2020年5月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等七部委制定了《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 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》(发改产业[2020]752号),从政策层面 本次评估详细预测期(2020年-2024年)的平均毛利率与历史期间水平对比 产能利用率将由2019年低于60%的水平持续提高至稳定期82.18%的水平,分摊 其在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审核的会计资料及了解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。 普华永道认为海立股份于2019年度财务报表中对商誉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 利株式会社按75%:25%投资比例共同投资设立。募投项目实施前,海立新能源 新增年产65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投资总额为57,500.00万元,募 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50,000.00万元,全部用于本项目的资本性支出。具体明细 额为41,992万元,阶段投资10,054万元,在现有年产35万台的基础上改造 并购置设达到年产50万台,第二阶段投资31,938万元,主要通过新购设建 至100万针对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相关建设,包含MES主系统,WMS系统, 为支持海立股份新事业发展规划,海立科技创新中心(HTIC)将拥有约300 人的专业研发团队,拥有先进电机、驱动算法以及热管理系统等方面的开发能力; 车空调及热管理系统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压缩机技术的发展方向。2020年9月 将进一步发展新能源汽车集成式热管理系统(ITMS)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。开 享程度高,海立股份2015年收购杭州富生,在电机领域已有一定的制造能力基 研究,包括汽车热管理系统及关键零部件技术、先进电机及驱动控制技术。另外, 根据《关于引导规范上市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(2020年修订)》的规定,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;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;(2)围绕产业链 向,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;(3)金额较大指的是,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 投资金额超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净资产的30%。期限较长指的是,投资 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,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;(4)本次发行董 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;(5)保荐机构、会计师及律师应结合投资背景、投资目的、 投资期限以及形成过程等,就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表明确意见;(6)上市 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。该次董事会前6个月即2020年4月20日至今, 截至2020年9月30日,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,309.08万元, 司43%股权的投资。海立中野控股股东为日本中野冷机株式会社。海立中野主营 截至2020年9月30日,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3,055.41万元, 2020年9月30日,财务性投资总额为4,364.49万元,占募集资金规模 的比例为2.74%,占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.99%,占比较小,符合“已持有 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净资产的30%”
4,364.49万元,占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净资产的0.99%,低于30%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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